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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角

鹿角

紐西蘭鹿角(係分枝狀,處處現有疣狀突起和楞紋,表面黑棕色,光滑,顯紅棕色半透明)
台灣水鹿角
台灣水鹿角
印尼鹿角頭蓋底部
印尼鹿角(主枝彎曲類圓,灰白灰褐,角尖平滑,基盤堅極硬重,斷面黑灰紅隙間)
鹿角
暹羅鹿角
暹羅鹿角(骨豆,稜筋)
泰國鹿角
暹羅角未成熟
蘑菇角
印尼蘇島鹿角
印尼鹿角(珍珠盤)
印尼鹿角鋸鋼珠刷淨
印尼鹿角
印尼鹿角
印度水鹿
馬鹿未成熟
紐西蘭紅鹿角
鹿角
鹿角
鹿角
阿拉斯加扁麋角
阿拉斯加鹿角
歐洲梅花鹿
鹿角
北美麋鹿角
鹿角底座
打鈕扣後鹿角
鹿角(半圓柱,灰白粉性,灰棕色斑縱棱,外層灰內層色深,多蜂窩細孔,體輕質疏鬆緻密)
鹿角
鹿角(方塊,紅棕黑棕,光滑,半透明,堅脆光澤,斷面玻璃狀)
龜鹿二仙膠

【命名】

鹿角

 【出典】

本經

 【常用程度】

C

 【基原】

鹿科梅花鹿Cervus nippon Temminck或馬鹿Cervus elaphus L.的雄鹿已成長骨化的角。

 【性狀】

1. 鹿角:係分枝狀,2~4支不等,長約30~45㎝。表面淡棕色,光亮無毛,處處現有疣狀突起和楞紋。斷面疏鬆有細孔。質堅、無臭、味微鹹。
鹿角梅花鹿角的區別:馬鹿多為6岔角。角幹圓柱形而略彎曲,第一側枝與第二側枝由「珍珠盤」上接連分生(俗稱坐地分枝)。表面無顯著骨釘,角重約700~4000g。而花鹿角則為4岔角,不形成「坐地分枝」。角幹略側扁末端分成兩小枝。表面呈黃棕色或灰棕色,枝端以下具明顯「骨釘」。角重約500~1500g。
2. 鹿角膠:大多呈方片狀,長寬2~3㎝,厚約5㎜。表面黑棕色,光滑,顯紅棕色半透明。表面棕褐具光澤;對光照視,透明,紅棕色;質脆,斷面光亮;氣微而味甜。一側有黃白色多孔性的薄層,係冷卻時浮面的泡沫乾燥而成。質堅而脆,斷面玻璃狀。氣無,味微甘。
3. 鹿角霜:為圓柱形或劈成半圓柱白塊,大小粗細不一。一般馬鹿角的霜塊較粗大,花鹿角的霜塊較細小。外層灰白色,質較緻密;內層色較深,質疏鬆多細孔,氣無,味微苦澀,有黏舌感。

 【炮製】

1. 鹿角 2. 鹿角膠 3. 鹿角膠珠 4. 鹿角

 【鑑別】

《醫方類聚》:「鹿角,新者良,陳者不佳服」。 《本草綱目》:「色蒼白者為上」,「凡麋角,取當年新角連腦頂者為上」。 《本草綱目》:「〔時珍曰〕故補陽以鹿角為勝,補陰以麋角為勝」。 《魯府禁方》:「鹿角連腦蓋骨者佳」。 《良劣鑑別》:「淡褐色而小者為佳」。 《良劣鑑別》:「表面現籠眼狀,而不帶不快之臭味者為上」。
1.鹿角:以支頭粗壯,通體有骨釘,有光澤質堅者為佳;表面多裂縫,無光澤者次。
2.鹿角膠:以切面整齊,平滑,棕黃色,半透明,無腥臭氣者為佳。
3.鹿角霜:以塊整齊,色灰白,不槽朽者為佳。

 【鑑別術語】

1. 坐地分枝:馬鹿岔角,第一側枝與第二側枝由「珍珠盤」上接連分生。
2. 疤拉眼(珍珠盤):常指鹿角根部的花盤脫落後,而局部稍凹的特徵。
3. 砍角:指連同頭蓋骨一起砍下的鹿角。其表面灰黃色或灰褐色,質堅有光澤。以角尖對光照視呈粉紅色者為佳。
4. 脫角:指生長至一定期限自然脫落的鹿角。其表面灰白色,質輕無光澤。 質量不及「砍角」。
5. 實角:由角柱和外包有毛茸的皮膚所成,後來皮膚脫落,露出角柱,生殖季節以前脫換新角,因分叉又稱為叉角,如鹿角
6. 霜脫角:指鹿野外脫落的角,已經長期的日晒雨淋和霜雪的侵蝕,表面呈白色或灰白色,甚或有裂紋。質量極次,不可藥用。

 【章節】

脊椎動物類